金李委员建议提高赡养老人个税抵扣额,将赡养配偶父母也纳入

在当前 “四二一” 家庭结构普遍化的背景下,第一代独生子女群体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赡养压力。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金李在 2025 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建议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政策,通过扩大扣除范围、实施差异化额度设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举措,切实减轻家庭养老负担。

多维优化抵扣政策

针对现行政策扣除范围较窄的问题,金李委员建议将赡养老人的范畴从纳税人直系亲属扩展至配偶父母及事实抚养的非直系亲属。这一调整旨在覆盖更多实际承担赡养责任的家庭类型,尤其关注双独家庭同时赡养四位老人的现实困境。数据显示,我国独生子女家庭已超 2 亿户,家庭结构小型化与老龄化的叠加效应显著加剧了代际赡养压力。

在额度设计方面,提案提出阶梯式扣除标准:赡养 1 位老人可抵扣 3000 元 / 月,赡养 2 位老人提升至 4000 元 / 月,赡养 3 位及以上老人则增至 5000 元 / 月。这种差异化调整既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公平原则,也与国际上常见的家庭赡养抵扣模式接轨。同时,针对失能失智老人家庭,建议在原有基础上额外增加 1000 元 / 月的护理费用专项扣除,以缓解特殊群体的经济压力。

构建动态调整机制

为确保政策长期有效性,提案创新性地提出建立 “三维联动” 调整机制。具体包括: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挂钩,实现购买力动态补偿;参照人均医疗支出增长率,精准匹配养老成本变化;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实施差异化扣除标准。调整周期设定为每两年一次,通过制度化的自动适配机制,避免政策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实施挑战与政策展望

尽管政策调整方向获得广泛认同,但在具体实施层面仍需解决若干关键问题。首先需要明确 “赡养关系” 的法律认定标准,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以核实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其次要平衡税收公平与财政承受能力,通过精算模型评估政策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此外,还需加强对特殊家庭形态的研究,如再婚家庭、隔代抚养等复杂情况的处理方案。

业内专家指出,此次提案的核心价值在于将家庭养老责任纳入国家税收调节体系,通过经济杠杆引导社会资源向养老领域倾斜。这不仅有助于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焦虑,还将推动家庭养老功能与社会养老体系的协同发展。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个税抵扣政策的优化或将成为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突破口。

目前,该提案已进入相关部门的论证阶段。若最终落地实施,预计将惠及超过 1.2 亿有赡养负担的纳税人,切实增强中等收入群体的获得感,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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